第一部分:整体工作安排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研究制定健康中国行动监测和考核细则(试行)、健康中国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二部分:各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一)重点举措
二、合理膳食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发布《营养健康餐厅创建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指南》。(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细化2020年合理膳食行动实施路径,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继续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强化全国营养工作体系和能力,出台2020年合理膳食专项行动实施效果评估方案并组织评估。(卫生健康委负责)
3.继续开展减盐科普与宣传系列活动;凝聚政府、社会团体和产业界等各方力量,共同探讨与推动中国减盐行动的落实。(卫生健康委牵头,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营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试点推进开展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卫生健康委牵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动员媒体参与合理膳食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活动。(卫生健康委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体育总局、中国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继续开展营养扶贫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卫生健康委负责)
7.进一步建立完善营养健康标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基础上的食品营养相关标准。理顺工作机制,探索完善营养标准方法路径。(卫生健康委牵头,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举措
3.积极协同做好“两纲”终期评估,结合健康中国建设,推动“两纲”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实现“两纲”目标任务。(卫生健康委负责)
4.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表扬。以指导评估为抓手,开展国家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强化母婴安全形势动态分析研究和专项调研指导。(卫生健康委负责)
5.制订危重孕产妇救治培训与演练方案,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培训体系。(卫生健康委负责)
6.深入开展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统筹推进健康教育、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与管理,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符合条件的先天性结构畸形和地贫患儿给予医疗救治,让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生育家庭受益。(卫生健康委牵头,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新生儿保健工作,规范新生儿死亡评审,推广早产儿袋鼠式护理、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卫生健康委负责)
8.推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模式和内容。规范和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卫生健康委负责)
9.开展母乳喂养周活动,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工作。(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果,使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儿童受益。(卫生健康委负责)
11.推进儿童健康管理,做好儿童贫血、龋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卫生健康委负责)
12.推进宫颈癌、乳腺癌等妇女重点疾病防治,进一步加大宫颈癌筛查力度,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中国残联牵头,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妇幼保健专科能力建设,推广各地妇女保健工作经验亮点,探索青少年保健、妇女营养、心理保健等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指导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将“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核心指标。指导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难病、危急重症诊疗水平。(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服务技术管理,完善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卫生健康委负责)
18.巩固完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进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整合与共享,提高管理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探索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满意度。(卫生健康委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办法。(教育部牵头,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修订《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研究制定大中小幼一体化健康教育大纲。(教育部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举措
4.组建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研究、评估、指导作用。(教育部负责)
5.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校医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2020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深化健康教育改革。(教育部负责)
7.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改善师资、场地、设施、运动风险防范等办学条件。发展校园足球,完善制度体系和中国特色青训体系。持续推进篮球、排球、冰雪运动、网球等学校体育项目,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教育部负责)
8.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面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教育部牵头,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持续提高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和措施,严防严控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职业健康促进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职业健康达人标准。(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编制医护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指南。(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举措
3.持续推进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运维职业健康新媒体平台,融入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矩阵,提升职业健康宣传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卫生健康委负责)
5.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编制职业健康保护宣传材料,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卫生健康委牵头,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传播科普作品征集活动,逐步建立职业健康传播科普资源库。(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增强职工安全健康意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全国总工会牵头,卫生健康委、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围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重点工作,组织媒体集中宣传、跟踪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卫生健康委负责)
9.开展职业健康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进职业学校“三进”活动,提升重点人群的防护知识与意识。(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开展医护人员等职业人群的职业健康素养基线调查。(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订《“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局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公布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民政部按职责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发布《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设置指南》。(教育部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5.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部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举措
6.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宣传活动、老年健康知识大赛等。(卫生健康委负责)
7.推进老年健康服务。继续开展老年健康西部行、老年心理关爱项目。(卫生健康委负责)
8.开展老年医学专业技能培训,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安宁疗护师资及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卫生健康委负责)
9.加强社区居家和农村医养结合工作,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卫生健康委牵头,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继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依托“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引导老年人科学认识中医药、正确使用中医药。(中医药局负责)
12.继续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向社区老年居民推广多样化的自我保健方法。(中医药局负责)
13.继续加强中医老年病学重点学科建设,指导中医药院校继续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培养培训,提高老年健康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医药局负责)
14.继续指导、推动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赛事活动。继续倡导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对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给予科学指导,动员老年群体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工作。(体育总局负责)
15.继续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16.推动和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营养等与老年工作相关的课程,加强老年工作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进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启动健康类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教育部负责)
17.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督促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地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根据需要实施适老化改造。(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继续做好老党员教育管理和关怀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持续深化“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等活动,用好“银发人才”队伍,组织和引导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农牧渔业等方面的老专家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央组织部负责)
19.部署推广军休服务APP,以信息化建设推动军休工作形态升级、模式优化。构建“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服务管理模式,逐步解决空巢、高龄、失能和半失能军休人员养老问题。(退役军人部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印发《“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综合工作方案》。(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举措
3.依托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设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完善行动专家组,完善区域和各省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指导机构建设,健全防治网络。(卫生健康委负责)
4.制订心脑血管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规范化科普材料,充分动员医务人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丰富健康教育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健康委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广《中国高血压健康管理规范》,选择试点区县开展高血压健康管理服务,以高血压高危人群为重点,推进高血压规范管理,提高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卫生健康委负责)
6.研究制订“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技术方案和实施路径,开展“三高”共管试点,提升心脑血管疾病管理效果。(卫生健康委负责)
7.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培训,推广高血压、脑卒中防治适宜技术和管理模式。(卫生健康委负责)
8.结合区域心血管病中心建设,推进心血管病防治结合工作。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重点联系点工作,总结推广基层慢病管理服务模式,提高基层高血压健康管理的同质化、规范化水平。(卫生健康委负责)
9.开展救护师资和学校健康安全辅导员培训,建设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馆),开展“学校+社区”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活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牵头,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10.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试点工作。(卫生健康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负责)
11.加强科研攻关,加快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研究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物及相关医疗器械按程序进入医保目录、基药目录,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制定印发区域中医心血管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并推动中心设置建设。针对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研究制订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中医药局负责)
13.开展心脑血管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中医药局牵头,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癌症预防与筛查指南(科普版)。(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结直肠癌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5.制修订、印发肿瘤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二)重点举措
6.依托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设立癌症防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完善行动专家库。(卫生健康委负责)
7.推进区域癌症医疗中心建设。(卫生健康委负责)
8.建立癌症防治科普资源库,至少开发可视化宣传材料2套。(卫生健康委负责)
9.稳步推进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工作,提高肿瘤多学科诊疗管理质量,进一步促进国内肿瘤等疑难复杂疾病的规范化诊疗水平。(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发布2019中国肿瘤登记年报。(卫生健康委负责)
11.进一步提高药品注册管理能力,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药可及。(药监局负责)
12.推动新版医保目录落地,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癌症治疗用药按程序纳入支付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通过“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对癌症防治研究领域进行支持,加快在新药专项及传染病专项在研课题研发、完善政策保障、提高专项管理能力、加强战略研究等方面发力。持续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委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制定印发区域中医肿瘤中心设置标准,并推动中心设置建设。研究制订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方案,开展癌症高危人群中医药干预。(中医药局负责)
15.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中医药局牵头,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慢阻肺健康管理规范草稿。(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举措
2.依托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设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完善行动专家库。(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科普资源库,至少开发可视化宣传材料2套。(卫生健康委负责)
4.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对于患有慢肺阻、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人口,结合实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卫生健康委负责)
5.开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卫生健康委负责)
6.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预防、筛查和诊治能力建设。(卫生健康委负责)
7.推动新版医保目录落地,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慢性呼吸系统基本用药按程序纳入支付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中医药局牵头,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9.针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中医药局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研究制定《糖尿病健康管理规范》。(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举措
2.依托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设立糖尿病防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完善行动专家组,指导各地开展糖尿病防治工作。(卫生健康委负责)
3.编写糖尿病及其危险因素规范化科普材料,充分动员医务人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丰富健康教育载体和形式,开展糖尿病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健康委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广《糖尿病健康管理规范》,选择试点区县开展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以糖尿病高危人群为重点,推进糖尿病规范管理,提高糖尿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卫生健康委负责)
5.不断做实做细糖尿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各地提升服务质量,做到签而有约、规范服务。(卫生健康委负责)
6.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重点联系点工作,总结推广基层慢病管理服务模式,提高基层糖尿病健康管理的同质化、规范化水平。(卫生健康委负责)
7.开展糖尿病防治能力培训,实施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糖尿病防治相关课程的开发,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继续推进糖尿病临床路径管理,规范糖尿病临床诊疗工作。(卫生健康委负责)
9.加强科研攻关,加快推进糖尿病防治研究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按程序进入医保目录、基药目录,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糖尿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中医药局牵头,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
11.针对糖尿病高危人群,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中医药局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1.完成《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起草(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按程序推进《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修订。(司法部负责)
2.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规范》。(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制定《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卫生健康委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海关总署、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举措
5.持续开展遏制结核病行动,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卫生健康委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协调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聚焦艾滋病性传播,精准实施防控工程。(卫生健康委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广电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各地疾控机构做好疫苗电子追溯相关工作;继续大力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各地接种单位和人员落实好接种环节“三查七对一验证”要求。(卫生健康委负责)
8.继续开展“全国疟疾日”、“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组织编写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健康教育“口袋书”。(卫生健康委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广电总局、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继续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的流感防控科学知识的宣传。(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召开地方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研讨会,举办第十届全国寄生虫病技能竞赛和第二届全国地方病防治技能竞赛。(卫生健康委负责)